⒈ ?舊時為訴訟人提供暫時歇宿的房屋。
引清 黃六鴻 《福惠全書·刑名·設便民房》:“便民房者,乃為訟事之人而設也。鄉人訟事入城,必投歇家;其歇家,非包攬官司之人,即希圖賺打官司入錢之人。”
免責說明:本站內容全部由編輯從互聯網搜集編輯整理而成,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如有冒犯,請聯系我們刪除。
Copyright ? 2024 www.baozi188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 漢語字典在線查詢 版權所有.湘ICP備2023022180號-3